1月27号,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反馈机动巡察情况。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雄林参加反馈会议。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号至12月15号,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组认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牢牢把握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动了道路交通现代治理,治理了顽瘴痼疾,创造了良好的道路安全环境。但还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道路基础设施跟不上车辆快速增长、执法不规范、执法装备不到位等问题。
巡察组建议,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要进一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制度落实;树牢执法文明理念,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落实整改。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表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不回避、不躲避,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坚决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全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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